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团组织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学院讨论研究,刘伟涛等27位同学具备列为发展对象的条件,同意将其确立为团员发展对象,现将27位同学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19日
2.公示期间,欢迎全院师生向学院团委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联系邮箱:zhinengxueyuan2021@163.com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