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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26-08-21 00:38 浏览量:

 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工作,根据《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字(202619号)《湖南工商大学关于做好推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方案》《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我院202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基本原则

(一)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当年度申请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 自愿、自主、自选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 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衡量,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

二、成立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小组

1. 推免遴选工作组

组长:周开军、徐雪松

成员:覃业梅、易玉梅、谭平、周鲜成、杨玲玲、王海军、钟浩、黄晓天、赵慎23级各班辅导员、教务办干事

秘书:颜春香、李鑫

职责:

1. 根据学校文件制定并审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并全院公示。

2. 统筹推免报名、资格初审、成绩核算、综合排名、名单初审。

3. 受理咨询与学生申诉初核,3日内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4. 统筹材料汇总、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5. 落实纪检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回避制度。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长:刘晓庆

成员:覃业梅、易玉梅、赵新宇、周伟林

秘书:颜春香、李鑫

职责:

1. 复核学生学业绩点、课程首考成绩真实性。

2. 严格认定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学科竞赛等学术专长成果,核查署名、单位、贡献度,杜绝学术造假、成果挂靠。

3. 审核综合素质加分材料。

4. 对存疑成果组织相关学生现场答辩核验。

三、推免指标分配

学校分配给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7届推免生名额为17名。

学院综合考虑2023级各专业学生人数、上一年度考研录取率、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教学平台建设等情况,经研究,确定今年各专业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

名额数

电子信息工程

4

通信工程

2

智能制造工程

3

工业智能

2

工业智能(智慧新能源工程院士卓越班)

2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集成电路院士卓越班

4

 

四、推免生推荐条件

推免学生应思想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无任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学术不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推免生基本条件应满足《湖南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六条的要求。

推免学生应学业优秀,首考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且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五、推免生选拔工作流程

1.复核学生学业绩点、课程首考成绩真实性、英语四级成绩,公布符合推免成绩学生名单。

审核人:颜春香、周文娟、朱玥珺

2.学生报名及提交材料

材料内容及要求:

1)《湖南工商大学2027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1)《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项评价成绩附加分申请表》(附件2)(均一式两份)。

2)《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7届推免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一式一份)。

3)电子版填写《湖南工商大学2027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过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术专长: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能有效加分的正式发表的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若被SCISSCI检索,需提供检索证明)、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综合素质评价:服役证明、志愿时长证明、国际组织实习证明、荣誉证书、专利/软著证书、大创项目或实践(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或官方文件)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回避关系报备声明(如有直系亲属为本校教职工)(附件5(一式一份)

所有表格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打包发至指定邮箱,命名格式电信2301-姓名-2027推免申请材。文件夹中将学术专长和综合素质评价佐证材料分别建两个子文件夹,分别命名电信2301-姓名-学术专长材电信2301-姓名-综合素质评价材,子文件夹中按附件2中的序号命名,1-互联网+国家一等

特别注意:申请者本人须按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者作弃权处理。入围学生主动放弃申请资格者,须编辑短本人***,学号***,自愿放弃推免资发送至辅导员进行确认。

学生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821日(周五)14:00-822日(周六)14:00

报名及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工科楼412(21日下午)、工科楼109(22日上午)

联系人:颜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8688308(21日下午)88688332(22日上午)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75119607@qq.com

3.材料审核

1)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由推免遴选工作组安排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学生的思想政治与品德、有无考试作弊、有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并在鉴定表(附3和申请表(附2上签字。

2)学业成绩审核:推免遴选工作组安排教务办公室对学生应届毕业生资格、学业成绩、英语四级成绩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在申请表(附2及复印件上签字。

2)材料初审:各班辅导员对学生学术专长、综合素质的佐证材料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

3)材料复审: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学术专长及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创新性、个人贡献度,并审核各项加分后签字。

4)材料终审: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综合素质材料等业绩进行终审。

4.公示并报送

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

六、下列情况取消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行政处分的学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推免生资格。

特别提醒: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涉及上述情况的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和学生,学校和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智能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2026820

推免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