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有激励
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前1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人数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由财政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在职称评定、项目申请、荣誉申报时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国有企业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 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 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基层就业天地广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档次,放宽职称评审条件。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可享受考研加分、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编制保障、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自主创业有支持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参加创业培训,申请获得培训补贴。
可得到资金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可在公共创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融资服务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还 会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可申请获得社会保险补贴。
能力提升有培训
国家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可根据自身情 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新职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等,提升技术技能,并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还可享受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教育部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通过深入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培训,帮助重点群体毕业生增强就业信心、提 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
线上培训平台网址:https://hzzh.chsi.com.cn
参军入伍有保障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入伍,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报名网址: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就业见习有项目
国家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吸纳见习的单位,可申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就业服务广覆盖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 站、国聘平台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获取政策文件、招聘岗位、服务指南等就业信息。
高校毕业生可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万企进校园”招聘活动, 参加二级院系举办的专而精、小而优的小型招聘会。
困难毕业生可在毕业学年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还可获得就业援助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以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政策。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下述平台网站,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二维码(附后)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获取公共就 业服务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可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12333.gov.cn),在线办理失业登记。
查询招聘信息,可登录:
·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ncss.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www.mohrss.gov.cn)
·国聘招聘平台(https://www.iguopin.com)
·中智招聘网(https://www.ciiczhaopin.com)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chrm.mohrss.gov.cn)
·中国公共招聘网(http://job.mohrss.gov.cn)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http://www.job.mohrss.gov.cn/202008gx/index.jhtml)
·中国国家人才网(https://www.newjobs.com.cn)
·就业在线(https://www.jobonline.cn)
·团团微就业(http://jiuye.cyol.com/front/login)
就业手续及时办
2023年起,就业报到证不再作为必需的存档材料,之前档案材料中的就业报到证应继续保存,缺失的无需补办。
毕业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要及时完成毕业去向登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要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高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要及时注册使用全国高校 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或者省级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在离校时统一使 用全国登记系统对毕业去向信息进行确认,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学生档案不能由高校毕业生个人自带和保管,要由高校按规定有序转递。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 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暂未 就业的,可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高校毕业生户籍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 , 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 W.chsi.com.cn)查询和验证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
高校毕业生本人授权同意后, 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通 过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 , 查 询核验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
求职陷阱需防范
求职中“五防”主动避开陷阱:
一防黑中介,二防乱收费,三防培训贷,四防付费实习,五防非法传销。
牢记求职安全“三要”秘笈:
一要增强求职安全意识,二要使用正规求职渠道,三要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
求职时,可到高校招聘会和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规范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
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 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
如遇到求职陷阱的情况,请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招用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二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 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申领流程:
见习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
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9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
三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补贴对象: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为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对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市 (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符合信用贷款发放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 贷款,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申领流程: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 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4号)
四税收优惠政策
补贴对象:
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申领流程: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部门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 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五、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企业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企业申请职工岗位技能培训、技师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在开展技师培训或新型学徒制培训前,应将培训计划、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对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或直补培训机构的培训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和培训机构的银行账户。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政策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12月20日)
六一次性扩岗位补助政策
补贴对象: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动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
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
申领流程:
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 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