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

大学生在湖南创业,企业招聘大学生,都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03 09:34浏览量:231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近年来,围绕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拓渠道、送政策、优服务、搭平台,助力高校毕业生绽放出就业创业“职通梦想”之花。

助力高校毕业生

走稳就业创业路

我省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联合

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

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做客《潇湘会客厅》节目

问:湖南当前的就业创业环境如何?请从税收视角为我们介绍一下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对于毕业大学生来说,一座城市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能为自己提供多少就业机会、多大创业舞台,这是大家最看重的“诗和远方”。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从税收大数据看,全省特别是省会长沙的就业创业环境优良,呈现“高、稳、优”等为关键词的好态势。

    一是创业热情“高”。截至今年9月,全省存续的涉税经营主体248.3万户,较2020年底增加77.3万户、增长45.2%。今年新办理税务登记的经营主体27.7万户,其中包含92个行业大类、1045个行业小类,增速快、涉面广,充分反映出湖南创业市场的繁荣活跃。

    二是就业形势“稳”。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个人所得税累计申报缴税人数同比增长0.6%,累计申报收入同比增长3.7%,收入增长快于人数增长3.1个百分点,就业人员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外省在湖南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由2020年的43.8万人增加至2023年的79.8万人,4年间增长82%,反映出外省人民来湘就业、在湘发展的意愿不断增强。

    三是宜居条件“优”。长沙已连续15年蝉联“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幸福长沙”已成为一张金光闪闪的名片。省委书记沈晓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回答“长沙为什么吸引年轻人”时,特别说到:生活成本低、教育水平高、医疗水平高。目前,长沙的房价和生活成本是全国省会城市之中最低的之一,而长沙的教育、医疗水平是在全国的第一方阵。

    特别是国家最近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将更加友好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湖南、在长沙安居乐业。

问:为了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我省出台了哪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为宗旨,形成了涵盖14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的政策指引。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自主创业,主要是“五项减免”:

1.个体经营定额扣减。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减免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减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5.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5项政策,均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问:网友提问:我是今年毕业的大学生,请问怎么申领《就业创业证》?拿到这个证开个小店就可以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吗?怎么申请?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大学生朋友可以通过现场和线上两种方式申领《就业创业证》。一是现场申领,向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办理申请。二是线上申领,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湘就业”微信公众号、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申请办理。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拿到《就业创业证》后,只要符合上面“五项减免”的第一条“个体经营定额扣减”政策,就能享受相关税费减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时,仅需填写《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信息表》和相关纳税申报表,并按要求留存资料备查,就能享受税惠政策。

问:网友提问:我是去年毕业的大学生,今年和几个同学合伙开了一家小设计公司,也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可以申请这“五项减免”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这位网友的设计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依法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和“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这位网友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五项减免”中的相关优惠。

同时,如果公司吸纳的就业人员中有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公司还可以享受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问:网友提问: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我是开超市的个体户,可以同时叠加享受这些税收优惠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对象,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这位网友开办的超市是个体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此外,个体户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还能就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

鼓励社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湖南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问: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我们有哪些税费扣减?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我省规定为每人每年7800元。

打个比方:2024年7月,长沙一家企业招录了符合上述政策条件的6名高校毕业生,和他们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7月份,这家企业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附加税费,合计22400元。

根据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扣减政策,这家企业7月份可一次性享受年度内减免限额:6×7800÷12×6=23400元。也就是说,这家企业7月份的税费都可以减免。剩下的1000块钱,可以在2024年度内的以后纳税期进行抵减。如果到今年12月还没有扣减完,余下的额度可以在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但要注意的是,年度内尚未扣减完毕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问: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吸纳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够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都属于公共创新平台,这些创新平台都可以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项优惠。

问: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方面,我省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对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直接投资到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初创科技型企业,对其投资额给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问:为了让这些“真金白银”的政策真正落实到位,税务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全省税务部门高位推进、持续发力,通过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政策辅导、税费服务,助力毕业生起好步就好业。具体来说,就是落实“一个机制”,做好“两个对接”,优化“三项服务”。

    落实“一个机制”:即,落实“政策找人”机制。依托税费大数据匹配政策适用对象,将新办户适用政策及解读、操作指引、风险提醒等内容打包推送,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做好“两个对接”,即,做好“税校对接”,湖南省税务局、部分市州税务局与中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10余家高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从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税费共治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建成全省首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培训教育基地”“青马工程”税校联合教育基地等,“税务+高校”的精诚共治模式更加完善。做好“部门对接”。加强与各级工商联和行业协会的对接,联合开展“税法公开课”“财税必修课”“税协公益讲坛”等活动,扩大政策知晓范围;与人社、就业中心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涉税信息共享。

优化“三项服务”,即,优化“宣传辅导”服务,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税法“六进”活动,重点在省内20余所高校开展“就业创业税法第一课”活动,将税费优惠政策送到就业指导中心和高校毕业生手中。优化“诉求响应”服务。14个市州税务局、湘江新区税务局主要负责人走进在线访谈间,构建139个征纳互动运营中心,提供“屏对屏、面对面”办问一体互动服务,让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涉税诉求实时响应、实时跟进。优化“办税体验”服务。通过邀请毕业生参加税费体验、组织大学生创业者走流程等方式,增进学生对税费政策、办税流程、税收权益等情况的了解,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税收认知度和税法遵从度。

问:如果大家要了解更多关于纳税办税的相关问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和途径了解、办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全省税务部门在精准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的同时,线上通过“两微一端”、电子税务局、湘税通等多渠道反馈税费诉求,特别是12366热线24小时全时在线;线下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设置“办不成事”窗口,兜底负责处理税费疑难复杂事项。此外,我们聚焦税费热点问题,制作宣传折页、卡通动漫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辅导产品,帮助高校毕业生读懂、用好税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