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14:35浏览量:

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校研字〔2018〕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设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与选修课。
二、考评组织

1、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统一组织。课程归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2、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研究生网上评教、课程归属单位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三部分组成。其中研究生网上评教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课程归属单位评教由课程归属单位教学考评工作小组组织。

3、课程归属单位教学考评工作小组应制定本单位评价细则,结合研究生网上评教、本单位评教和学校督导评教情况,对教师的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学校督导评教情况由研究生院反馈给课程归属单位。评价等级由单位教学考评工作小组,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汇总表见附件)。

4、课程教学质量考评分四个等级:优、良、合格、不合格。优、良等级课程则按照评教总分排序取前70%(其中优秀率不超过30%)。具体考评要求见《暂行办法》(见附件)。

三、考评结果应用与处理

1、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的课程,学校给予一次性500元/门的奖励。

2、考评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导师遴选、研究生课程与案例建设项目申报、岗位聘任、职称晋升挂钩。

3、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教师,暂停聘任其担任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对暂停授课资格的教师,课程归属单位应督促其学习整改,提高授课水平,考核合格后才能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

4、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教师本人知晓,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的评价结果。如教师对课程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课程所在单位提出复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教学质量评价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激励教师不断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

2、加强总结提升。要加强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评工作总结,提升经验,加强推广,分析不足,促进全面改进提升。考评之后,考评单位要将考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考评不合格的,考评单位应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

五、材料提交

1、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评汇总表(见附件);

2、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评工作总结(参考格式,见附件);

请各考评单位将汇总表和总结材料(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档发邮箱:xwb1003@126.com。

联系电话:0731-88688232,联系人:颜老师。

 

1 关于印发《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 研究生课程教学考评汇总表.xls

3 研究生课程教学考核工作总结(参考格式).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5日